导读简介描述:一般人总会误以为,在商标申请之际,递交一份申请即可!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,许多公司在创建之际,一般同时会对多个商标进行申请。注册如此之多的商标,既劳民,又伤财,此举究竟有没有必要呢?答案是,当然有,且宜多不宜少!商场犹如战场,处处有玄机,时时存风险包括在商标这一项,有鱼目混珠者,有李代桃僵者,更有指鹿为马者,所以在品牌创建伊始,防范意识便要先行一步,同时对多个相似的商标进行申请,此举便是一种商标自我保护的行为,值得提倡与鼓励,宜多不宜少的操作模式,可以充分而有效地避免后期产品在推广、运营期间的诸多纠纷与隐患。事物皆有两面性,所以商标申请过多且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运营之后,倘若发现一些商标完全可以不
一般人总会误以为,在商标申请之际,递交一份申请即可!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,许多公司在创建之际,一般同时会对多个商标进行申请。注册如此之多的商标,既劳民,又伤财,此举究竟有没有必要呢?答案是,当然有,且宜多不宜少!
商场犹如战场,处处有玄机,时时存风险
包括在商标这一项,有鱼目混珠者,有李代桃僵者,更有指鹿为马者,所以在品牌创建伊始,防范意识便要先行一步,同时对多个相似的商标进行申请,此举便是一种商标自我保护的行为,值得提倡与鼓励,宜多不宜少的操作模式,可以充分而有效地避免后期产品在推广、运营期间的诸多纠纷与隐患。
事物皆有两面性,所以商标申请过多且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运营之后,倘若发现一些商标完全可以不予考虑的话,那么通常有三种途径来处理这些过多的商标,分别是转让、注销以及商标的自动失效。
商标转让,此项操作的概念较为复杂,但其结局却是皆大欢喜!转让方可通过商标专用权的转让而获利,而被转让方则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,快捷拥有心仪的商标,所以皆大欢喜!之所以称此概念复杂,原因便是有一部分商标注册者,其注册初衷便是为转让而注册,盼转让而盈利。
事实上,有商标申请便会有商标注销,都需进行申请,前者是为拥有此商标专用权而申请,后者则是为终止此商标专用权而递交申请;至于商标的自动失效,则是一不注销,二不转让,任其十年商标有效期的缓缓而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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